- 2022/1/20
申請“個人破產”的門檻很高! 不要讓老賴合法化!
中國法制有了很大進步! 中國第一個“破產者”在深圳的出現迅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討論。 許多線民認為,這樣的制度使“老來”合法化。 事實並非如此。 申請個人破產後,法院和管理人必須首先對債務人進行大量的調查、聽證和詢問,以確定債務人是否符合“誠實和不幸”的前提。
有網友提出:如果調查取證能找到資產,那不是老賴! 我的一個同學向其他同學借錢,說他已經失去了所有的投資,沒有錢償還。 後來,他的前妻買了一輛車。 法院認定該男子的父母為其前妻購買了這輛車。 她的父母是農民,一輩子救不了20多萬。 現在他們不再再婚了。 女人開了一家公司,男人經營。 這個人名下沒有任何東西。 法庭不承認他是老賴,真是分手!
這個問題的前提是找出什麼是個人破產制度! 首先,我們應該強調破產不是你想打破的,如果你想打破,你可以打破。 破產有嚴格的法律程式,而且時間還很長。
簡言之,破產清算就是將債務人的財產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使債務人不再從事經濟活動。 人民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之日起三年為清償債務人未清償債務的期限。